我院是一所集医疗、教学、科研、急救、预防、保健和技术指导于一体的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。药学部为集药学服务、教学、科研为一体的技术职能部门,按照医院药学专业技术工作的要求和特点,药学部的工作主要包括了药品供应管理、临床药学服务、静脉药物集中调配、教学与药学研究等方面,为医院医疗工作的正常开展提供坚实的药品保障工作,同时坚持“以病人为中心”的服务宗旨,秉承“保障患者安全、有效、经济用药”的信念,强化医院药事管理,积极拓展临床药学服务,努力打造医院安全用药网络。
药学部临床药学科现有专职临床药师14人,其中硕士12人,工作覆盖了心血管内科、重症监护室、呼吸内科、肿瘤内科、消化内科、重症感染、神经内科、小儿科、风湿科等多个临床科室。2023年成为中华医学会临床药学分会临床药师规范化培训中心,现面向全国医院招收2023年秋季临床药师培训学员,欢迎符合以下招收条件的药师到我院参加临床药师培训。
一、 招生专业与规模
根据现有师资情况进行招生,招生专业及人数如下。
招生专业 | 招生人数 |
综合技能(通科专业) | 2人 |
抗肿瘤药物专业 | 2人 |
二、培养模式
2023年秋季临床药师规范化培训招生,肿瘤用药全脱产学习时间为1年(2023年10月至2024年9月),综合技能专业全脱产时间为6个月(2023年10月至2024年3月)。
1.学习方式
学习方式包括理论培训和临床实践。理论培训主要是以综合技能和所招生专业为基础的理论学习,重点参考中华医学会临床药学分会《全国临床药师规范化培训系列教材》,此阶段考核合格方可参加临床实践培训。临床实践依照培训中心组织编写各专业教学大纲执行。
2.结业考核
培训期间将分阶段进行理论考核、作业审核和实践考核,考核合格后,由中华医学会临床药学分会颁发“中华医学会临床药学分会专科临床药师合格证书”,为学员培训后参与专科临床合理用药工作提供依据。
三、培养目标
以培养具有专业水平与教学能力的临床药师为目标,进一步提升临床药学队伍建设水平。
1. 能参与临床药物治疗工作。
2. 具有初步的临床药物治疗方案设计与评价的能力。
3. 能阅读和分析本人参与的临床用药专业的病历。
4. 掌握本专业常用药品相关知识与数据内容,并能应用于临床药物治疗。
5. 具有提供药物信息咨询和宣传合理用药知识的能力。
6. 具有对患者进行临床用药教育的能力。
四、报名条件
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
1.具有高等院校药学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,在医疗机构从事药学工作2年以上;或具有高等院校临床药学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,在医疗机构从事药学工作1年以上。
2. 年龄在45岁以下,身体健康,求进好学、表现优秀,能坚持日常学习。
3.申请学员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、较强的自学能力,与患者、医师、护士沟通能力较强,愿献身于临床药学事业,参与临床药物治疗工作。
4. 选送医院应具有开展临床药学工作的条件和计划,并能保证学员结业后作为专职临床药师开展工作。
五、相关费用
1.免收培训费。
2.可协助学员解决食宿问题,费用自理。
六、报名时间与方式
1.报名时间:自通知发布日起,截止至2023年8月31日。
2.报名方式:下载附件《中华医学会临床药学分会临床药师培训中心学员申请表》,填写后加盖医院公章,连同身份证、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证书、职称证书扫描件发送至报名邮箱hzslyylcyx@163.com(邮件主题:临床药师培训+医院+姓名)。
七、录取通知
我院将根据学员报名情况择优录取,录取情况以电话或电子邮件告知并发放录取通知书。
八、联系方式
报名咨询电话:0530-5613198
联系人:高老师(18653078024)
张老师(13353313693)
地址: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曹州路2888号(西安路院区)
邮编:274031
九、注意事项
1.学员如因故不能前来培训,应提前告知。不可自行换人顶替。妊娠及哺乳期学员暂不接受培训;
2.培训学员报到时须携带贴有照片的《中华医学会临床药学分会临床药师培训中心学员申请表》(加盖单位公章);身份证、毕业证、学位证复印件。
3.学员须自带电脑、工作服。
附件:中华医学会临床药学分会临床药师培训中心学员申请表